HINCKLEY & HEISENBERG LLP

辛克利·海森堡律师事务所

Hinckley & Heisenberg LLP 由 George R. Hinckley, Jr. 先生于2000年创立。作为一家精品律师事务所,本所以屡次战胜美国最负盛名的大型律所而享有声誉。本所服务的客户群体多元:既包括需要经验丰富的复杂商事诉讼律师的中型企业,也包括因他人金融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。本所立足纽约,业务遍及全美,经常在全国各地的法院代理客户出庭。

诉讼是本所的核心业务领域。本所每一位律师均曾执业于《美国律师》(American Lawyer)百强律所,因此能够为客户提供与美国大型律所同等水准的专业代理服务。Hinckley 先生、Heisenberg 先生与 March 先生曾共同执业于 Donovan Leisure Newton & Irvine 律师事务所;Heisenberg 先生还曾担任 Winston & Strawn LLP 合伙人。

由于曾参与美国规模最大、最具影响力的多起金融案件,本所积累了处理复杂商事纠纷所需的深厚经验。我们提供大型律所水准的专业能力,而无大型律所的庞大人员配置与层层叠加的计费模式。

除司法诉讼经验外,本所律师在仲裁及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(ADR)程序方面亦具有丰富经验,曾在美国仲裁协会(AAA)、JAMS 及美国金融业监管局(FINRA)主持的程序中代理客户。在庭审程序之后,本所律师亦具备上诉经验,曾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及纽约州上诉法院赢得多项关键胜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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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在涉及中国当事人的跨境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:曾依据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(《纽约公约》,1958年)在美国联邦法院成功申请承认与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贸仲)作出的仲裁裁决;代表遭受欺诈的 EB-5 投资人取得仲裁裁决并全额追回投资损失;并代表外国企业依据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(CISG,1980年维也纳公约)在美国主张权利。对于部分仲裁裁决执行事项,本所可考虑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,即仅在成功追偿后收取律师费(案件费用及第三方开支另行约定)。

崔天旨(Tianzhi (Tony) Cui)律师以顾问律师身份与本所合作,参与涉及中国企业的特定事项。崔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后获天普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(LL.M.)学位,为纽约州执业律师,并获准在纽约南区及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执业。其执业经历涉及中美两地法律事务:他曾在众达律师事务所(Jones Day)北京代表处从事跨境并购工作,他曾担任北京一家企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,并曾负责美国企业合规事务,他熟悉《反海外腐败法》(FCPA)及出口管制规则;现于纽约执业,专注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及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并购事务。崔律师以中英文双语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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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5 Hamilton Avenue, Suite 1102
White Plains, New York 10601(美国纽约州怀特普莱恩斯)